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逾期保证金清退工作,如有采购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供应商保证金逾期未及时来我校办理退还手续的,请抓紧联系校内用户单位并来我校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程序如下:
一、应提供的票据:原由我校开具的原始保证金收款收据或保证金缴款单位相应开具的收款收据。
二、应履行的手续:退履约、质量保证金需持票据、退款说明和合同复印件,经我校用户单位同意退款并办理签字审批手续;投标保证金需持票据和退款说明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签字审批手续。
上述手续完成后,我校用户单位经办人持相关凭证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核算中心(行政楼123室)办理退款(退款方式原则上对公转账)。